省招生办要求,相关高校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名参加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必须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以及其他有效证件,严防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告省教育考试院,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
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高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和本校专业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在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培训、辅导机构任职或任教的;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
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