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
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含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含团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