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京理工大学发布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北理工开设英语、日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计划招生不超过100人。
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首批颁布的全国16所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行列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综合素质优秀、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日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专业(各专业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
1.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9日(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online-registration.html)。
2.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1月1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初审合格考生请于1月11日9:00-16:00携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及二代身份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37房间)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报名材料包括:①签字盖章的申请表;②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3.我校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测试内容含文化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文化课笔试科目为语文、英语。笔试时间为1月1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1月12日下午。
4.凡被我校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将直接满足第一外语类专业志愿。
5.若所报考专业和高中阶段所学小语种相同(英语除外),则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
6.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定考生及拟录取专业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其他说明
1.考生被录取后不得转往非外语类专业。如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本科四年期间内完成两个专业的学习,毕业时可获得双学位证书。目前我校开设的双学位专业有工商管理、法学、经济学。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及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2019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一直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具备当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外语特长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10日9:00至2018年12月24日17:00,学生登陆保送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打印
学生将报名平台打印的《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由所在中学主管部门统一邮寄。使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统一邮寄
中学主管部门在学生申请材料上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12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4、确认考试
请学生在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期间登陆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来校考试。
四、考核录取
1、校考安排
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地点: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考试内容:校考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外语笔试(150分)、语文笔试(100分)和面试(50分)。其中,外语和语文笔试两科一张卷,英语类考生面试语种为英语,法语类考生面试语种为法语和英语。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报名系统,不再另行通知。
2、录取办法
学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录取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至录取计划额满、录取结束。校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者。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不予录取;翻译(汉英法)、翻译(本地化)按语种分开排队录取,其中一个语种生源不足时,可将计划调整到另一语种。校考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和语文笔试成绩之和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3、公示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初选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平台公示和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结束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到中学。
五、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10-82303020。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做好推荐和报名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保送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推荐保送生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713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网址:http://zsb.blcu.edu.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七、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我校将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一、招生对象
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由中学统一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中学名单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南京师范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学校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注:具体以上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详见后续说明)于2019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前寄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笃学楼314,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3720759)。
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南京师范大学的所有学生材料收齐,由中学统一寄至我办。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申请材料包括:
1.《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填报志愿后直接下载打印,相关栏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简介(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5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有关材料;
5.由所在中学出具的、保送生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五、资格初审
申请材料邮寄报送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陆续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2日24:00之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于考试报到当天带至我校。
六、专业考试
对通过初审、取得测试资格的外语类保送生,学校将进行综合考核。
(一)报到时间:1月19日14:00-16:00
(二)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三)考试时间:1月20日
(四)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外国语学院(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700号楼)
(五)考试形式:学校单独组织的英语科目笔试和口试。
英语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阅读、写作、翻译等。
口试内容主要包括“回答提问、专题陈述”两部分。
笔试和口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来学校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获奖证书原件以备现场确认时查验。
七、录取办法
考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学生申报专业志愿的情况,确定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并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审批通过后由南京师范大学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组织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工作。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外语类保送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外语类保送生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