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
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类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学习影视戏剧表演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适合进入高等学校接受该专业培养的合格考生。
II.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分) |
总分(分) |
台词 |
面试 |
60 |
300 |
声乐 |
60 |
||
形体 |
60 |
||
表演 |
120 |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台词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普通话、音质、语感、感受力及朗诵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文学作品片段(现代散文、小说、寓言、诗歌等),短时间准备后进行朗读。时间1分钟以内。
二、声乐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乐感、音准、节奏及感染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演唱自备中文曲目一首(内容应健康积极),无伴奏。演唱时间1分钟以内。
三、形体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身体协调性及动作的灵巧性、表现力、节奏感等。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展示自备的形体片段(舞蹈、武术、戏曲身段、体操等),无伴奏。表演时间1分钟以内。
四、表演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表演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信念感、感受力、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及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以及编演小品的构思与完成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由4-5名考生组成小组进行命题小品表演。现场抽题后,小组成员根据命题集体短时间讨论后开始表演。考生需建立情境和人物关系,明确各自的角色和任务,并按照生活逻辑展开合理想象,演绎小品主题。表演时间3分钟左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I.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适合进入高等学校接受该专业培养的合格考生。
II.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分) |
总分(分) |
朗读文学作品 |
面试 |
40 |
300 |
播读新闻稿件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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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评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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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主持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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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艺展示 |
40 |
III.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朗读文学作品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普通话、音质及朗诵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文学作品(以散文类为主,200字左右),短时间准备后进行朗读。时间1分钟以内。
二、播读新闻稿件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普通话、音质及新闻播读技巧。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新闻稿件(200字左右),短时间准备后进行播读。时间30秒左右。
三、话题评述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表达状态,以及生活积累和知识储备。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题目素材,按要求短时间准备后进行评述(内容健康积极)。时间1分钟左右。
四、即兴主持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面对镜头(观众)的交流感。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按要求短时间准备后进行模拟主持(内容健康积极)。时间1分钟左右。
五、才艺展示
(一)考试目的
重点考查考生外在形象、气质及艺术特长。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自备非语言类才艺项目进行展示(内容健康积极)。唱歌、舞蹈要求无伴奏,器乐演奏乐器自备(除钢琴外)。时间1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