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于3月25日9:00-16:30到宁波大学西区田径场(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从西区北大门进入)报到。
2.考生报到时,须向考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体育专业特招生的考生须提供: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2)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提供以下之一材料:①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②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③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
(3)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在报到时暂无法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的,须递交个人申请报告和学生所在中学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仍无法提交的,专项测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通过上述相关证明审核的考生,应在考点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考前3天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体育测试前,考生须在考点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在本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体育专项测试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作为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充分了解体育运动中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等风险,要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
7.宁波大学联系电话:0574-876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