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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考科目、考试时间、报考费用等信息均以省发文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考科目、考试时间、报考费用等信息均以省发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或已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在校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原则上需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若需异地报名,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考试机构同意。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认正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其中温州市区的社会考生根据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分别选择“温州市教育考试院(鹿城户籍)/(龙湾户籍)/(瓯海户籍)/(洞头户籍)”作为报名点。考生须仔细核对录入的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含照片)和报考科目准确无误,方可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缺少照片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须先按系统提示上传规范格式的照片。如认为系统里照片不合冝,可联系报名点管理员重新上传。

  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时)不再办理。其中温州市区社会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经我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次日)方可进行确认缴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通过省政务平台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可信身份验证。考生指纹信息直接采用身份证的个人信息。

  五、残疾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六、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如在浙江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