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19年12月15日开考,考点为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考试科目包括视唱听音(占30%)、声乐(占35%)、器乐(占35%)三门,满分100分。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注意事项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补。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除与音乐考试有关的器具、乐谱、乐器、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区候考,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各科目所进考场现场抽签确定,各科目考试先后顺序随机排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所在组的某一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迟到不得补考,但允许参加尚未开考科目的考试。
声乐考试开考前,考生将以组为单位进行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补。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选择伴奏人员。考生请自备“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A4纸大小,最好塑封。
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演唱,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奏、演唱等考试内容,不得要求重试或加试。在声乐和器乐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和乐器一致;与报名确认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