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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高考体育类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在考前14 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自治区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体温测量登记表),按填表要求签字确认,并持考前

  一、考生在考前14 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自治区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体温测量登记表”),按填表要求签字确认,并持考前双抗检测合格证明方能参加体育测试。

  二、5月26 日起,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认真阅读《自治区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考生须知》,自行下载打印《自治区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自行下载打印《自治区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已签字的考试承诺书、体温测量登记表及双抗检测合格证明。

  三、测试时间

  1.乌鲁木齐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2.克拉玛依市测试点,6 月 9 至 10 日;

  3.石河子市测试点,6 月 9 至 10 日;

  4.吐鲁番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5.哈密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6.昌吉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7.伊宁市(含奎屯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8.塔城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9.阿勒泰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10.博乐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11.库尔勒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12.阿克苏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13.阿图什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14.喀什市测试点,6 月 1 至 2 日;

  15.和田市测试点,6 月 4 至 5 日。

  四、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考生前往测试点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测试过程中摘除口罩,测试结束后出测试点须佩戴口罩。

  五、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 1 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场、返回驻地,严禁聚集和逗留。为避免人群聚集,考生须独立应考,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

  六、跨县市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由带队教师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专车、定点食宿并严格管理。服从测试点统一安排及分组管理,严格按工作人员的指令在指定区域参加测试,避免发生运动损伤和安全事故。

  七、考生须穿符合塑胶场地要求的跑鞋,否则不得参加测试。贵重物品一律交带队教师保管,不得带入测试场地。在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通过工作人员或地区总领队进行协调,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测试工作正常进行。

  八、遵守体育测试各项目的要求和纪律。100 米跑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起跑犯规两次将取消测试资格;800 米跑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如犯规不得再考。

  九、考生需根据天气和温度选择合适的服装,考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100 米跑和原地推铅球应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伤。800 米跑应充分做好心肺系统的准备活动,把握好做准备活动到测试的时间。考前 30 分钟之内避免进食。

  十、测试过程中须注意安全,若考前未做过 800 米跑最大强度训练,在测试时应注意控制强度,防止发生意外。测试后注意放松,800 米跑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十一、考生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 37.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送至附近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考生如有隐瞒疫情严重地方的出行史、与高危人员接触史、本人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测试资格并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