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时间1月11日起,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1月11日 |
10:00-11:30 |
基本乐理 |
40 |
同卷笔试 |
音乐常识 |
20 |
|||
1月11-15日 |
11日下午-15日 |
视唱 |
20 |
面试 |
练耳 |
20 |
面试 |
||
主项:声乐或器乐 |
140 |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项 |
||
副项:声乐或器乐 |
60 |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副项科目,副项科目必须与主项科目不同。 |
注:面试安排于2020年1月11日12:00由新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公布。
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美术类专业统考三门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根据考生总体成绩分布情况确定。
(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公布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我区不再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新疆招生网”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以下简称校考)。
(四)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自2020年开始,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