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1月11日 |
10:00-11:30 |
基本乐理 |
40 |
同卷笔试 |
音乐常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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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15日 |
11日下午-15日 |
视唱 |
20 |
面试 |
练耳 |
20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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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声乐或器乐 |
140 |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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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项:声乐或器乐 |
60 |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副项科目,副项科目必须与主项科目不同。 |
注:面试安排于2020年1月11日12:00由新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公布。
考试大纲见新疆招生网
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
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
3.报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
4.“普通类”、“单列类”、“双语类”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基本乐理和音乐常识”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民语言类”中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授课考生可使用其授课语言文字答卷;蒙古语言、柯尔克孜语言授课考生,在系统中自行选择笔试答题语言或免笔试,如选择答题语言而未参加考试,视为本科目缺考成绩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