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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直升专招生 招生简章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直升专招生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职教20条精神,推动新时代新疆职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直升专招生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职教20条”精神,推动新时代新疆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职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成长,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服务地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简章。

办学优势:

●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

●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南疆唯一立项的自治区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园区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概况: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院校。2020年学院成功申报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学院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建院60余载学院先后获得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项,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6项。

学院占地面积1162余亩,建筑面积17.87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农林牧渔、轻工纺织、土木建筑、文化艺术、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等12个专业大类,34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含1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175人,其中本科生214人,其它均为高职生,2021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9.14%。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专业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3项;是自治区财政支持纺织服装实训基地、特色林果业示范培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183个,校内实训基地36个,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0134.92万元;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30个、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5个;自治区特色专业5个、精品课程9门;教学成果奖4项;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272个。

现有在编教职工544人,专任教师44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5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171人。“双师型”教师129人,学院有国家“万人计划”特殊支持后备人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山青年、托峰英才等高层次人才24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直升专招生的总计划为660人。面向自治区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自治区各高职院校附设中职班招生。直升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合计

660

245

4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兼收

30

10

20

3300/学年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

兼收

30

10

20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3

兼收

20

5

15

现代纺织技术

3

兼收

30

10

2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兼收

20

5

15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兼收

40

10

30

园艺技术

3

兼收

20

5

15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3

兼收

10

5

5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3

兼收

20

5

15

学费3300/学年 学生入院后如选择合作办学厚溥班,还需另向厚溥交相关费用3300元/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兼收

60

20

40

护理

3

兼收

120

60

60

 3900/学年

助产

3

兼收

30

15

15

医学检验技术

3

兼收

30

15

15

医学影像技术

3

兼收

30

15

15

康复治疗技术

3

兼收

30

15

15

大数据与会计

3

兼收

20

5

15

3000/学年

旅游管理

3

兼收

20

5

15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3

兼收

20

5

15

电子商务

3

兼收

20

5

15

学前教育

3

兼收

60

20

40

2900/学年

 

第三章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3、报考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学生必须为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康复专业的当年应届毕业生。1年或1年半学制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四章   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5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4月6日前,推荐院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2)、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校进行审查。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申请表前,须由学校校长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过期不予受理

3、4月26日以前,公示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xjzk.gov.cn)。

第五章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规则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4月11日)2天,11:00-19:00。

2、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占比为各50%,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3、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综合素质成绩总分值为600分。

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3,分值为3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线上面试。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学院自行加权比重,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4、录取: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1)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6)4月28日以前,学院公开考生成绩、考核合格标注、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7) 2022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直升专”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及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

2、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6889137

第九章   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申请表照片处需粘贴考生本人纸质版一寸免冠照片;

2、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含电子版);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zsb.akszy.com/(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直升专招生栏目下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

4、以汇总表顺序准备被推荐考生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的证书复印件)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akszy.com/

通信地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    邮政编码:843000)

联 系 人: 白伟峰老师 (0997-6889204   13779798234)

李俊逵老师 (0997-6889203   13179970056)

齐嘉铭老师 (0997-6889204   19909972969)

电子邮箱:junkui@vip.163.com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直升专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1-45

中职学校推荐学生填写申请表,上交报名材料。

46

各中职学校汇总名单、公示,上报相关材料至我院。

410-411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413-415

招生院校依据直升专招生实施方案进行录取。

416-421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28日前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各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院校录取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