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地方分站 > 天津 > 天津地方资讯 >

天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热点问

1. 音乐类统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2023年12月2日上午 8:30-9:15 乐理 天津市第八十二中学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南道1号) 9:20-10:05 听写 2023年12月2日下午 视唱 天

1.音乐类统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2023年12月2日上午 8:30-9:15 乐理 天津市第八十二中学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南道1号)
9:20-10:05 听写
2023年12月2日下午 视唱 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2023年12月3日全天 声乐、器乐 天津音乐学院北校区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具体报到时间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中要求准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2.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起,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参加考试的凭证有哪些?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4.哪些物品是严禁带入考点考场的?

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录音录像等设备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否则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考生进入考点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5.音乐类考试面试科目采用何种考评方式?

音乐类面试科目中视唱科目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器乐、声乐科目采取评委现场打分方式。

6.音乐类笔试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入场时间为考前40分钟。乐理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乐理及听写科目考试。乐理科目与听写科目间隔5分钟以及听写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笔试科目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

考前,监考员会下发考试用条形码。考生接到试卷后,检查试卷有无破损,考试中如再发现此类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检查无误后,考生须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上。

7.视唱科目考试具体流程是什么?

音乐类视唱科目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检录并候考:考生到达检录地点报到,按要求进行安检和身份确认后到候考室。检录期间,凡点名三次未到者,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2)复查并抽题: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考场检录核对身份信息。身份确认后,考生站立在指定区域,面向电脑和话筒,现场抽取考试试题。考生抽取试题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正式考试:试题抽取结束后,系统提供标准音a1,之后计时开始,考生在主、辅机位摄像头监督下完成考试,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要求一遍完成视唱,随后考生自行点击结束按钮,否则3分钟计时结束后系统自行结束考试。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4)离场:考生示意工作人员考试完成后,离开考场,带齐个人证件离开考点。

8.声乐科目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入场与检录:检录期间,凡点名三次未到者,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

(2)正式考试:

考生先报考试抽签顺序号及曲目名称,随后开始考试。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点提供标准音a1,考生须演唱2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指定段落、终止等命令。

9.器乐科目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检录:检录期间,凡点名三次未到者,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2)正式考试:考生先报考试抽签顺序号及曲目名称,随后开始考试。

考生须演奏2首乐曲,不建议演奏练习曲,两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例如木琴、马林巴等)。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指定段落、终止等命令。

10.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声乐、器乐两门科目的考试均须参加,每门科目均须表演两首曲目,共计四首曲目。主副项根据考生高考报名时的选择确定,考试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改。

11.参加音乐类统考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zrg2023112203.png

zrg202311220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