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2017年开始实行高考英语科目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的实践经验,现将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由原方案中公布的"从2020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调整为"2020年及以后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延续现行时间安排不变,仍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仍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