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
院校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以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0个教学部门、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01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02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动画和影视动画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和监审处将共同根据拟定的2018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五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03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04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 2017年11月1日至4日17:00 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 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登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 2017年12月5日至15日 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7年12月9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所在教学楼的位置,14:30至16:00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05专业考试
舞蹈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音乐舞蹈专业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表演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④表演(命题表演,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注:均为集体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06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07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08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①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控制线上20分。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09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zsw.sccm.cn)
(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7日;其它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6日)。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音乐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8年3月5日至6日17:00;其它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18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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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老师13121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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