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采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都市广播播音、考生自备带有耳机的收音机或收录机收听的办法(严禁将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考生自备收音机应能正常工作,并备足电池。非通用语种、后方基地考点考生听力部分考试采用以“收听磁带录音”的办法进行。
2. 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考生如使用耳机式收录机,必须确保机内不隐藏任何录音带。
3. 考试前,考生应自行调整好收音机频率。正式开考前,考生还会有时间调校频率及音量。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4. 在调校收听频率时考生必须耐心、仔细并独立判断接收效果是否理想,切勿受他人影响盲目跟随别人行动。
5. 以耳机为天线的收音机,当考生转动头部时,接收效果可能略有差别,若在桌面移动机体位置也可能会改善收听效果。
6. 听力考试收听频率:FM(调频)89.9 兆赫、AM(中波)792 千赫。
7. 听力考试时,如发现瞬时听音不清晰,请考生千万不要随意调整频率,以免影响以后的收听效果。
8.1 月 6 日上午 8:30 考生开始进入考场,8:45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45 开始分发答题纸,8:50 开始试听,8:55 开始分发试卷,9:00 听力考试正式开始,10:30 后才能提前交卷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