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2.每科考前4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摆放在考桌左上角。
3.语文、 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入场。
4.距考试结束30分钟以内,经允许方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5.实施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场两次安检制度。除2B铅笔、 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书包、书本、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以防丢失。
6.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本人姓名、考生号等,并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
7.要在答题卡题号对应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选考题要按选考题号作答。
8.6月6日考生可前往本人所在考点熟悉情况。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
9.同时被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须于8月16日-17日自行上网确认1所就读高校,逾期不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10.此证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污损,转让或者顶替使用。被录取后,凭此证、入学通知书及招生高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