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高鸟飞,海阔鱼跃;考试这舞台,秀出你独特的精彩。2018年高考报名也紧锣密鼓的开始了。以下是颜老师为大家整理的《青海省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报名条件
所有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外残障考生单招、五年直升等特殊类型考生)均须到指定地点进行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普通高考报名者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考试考核及招生录取。
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下列人员不准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一)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针对不同类别考生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期限内自行安排,并负责通知到辖区所有考生。
(二)高中学校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区域户籍、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高校录取后又批准退学的重新报考生等,到户籍所在考区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省内高职单考单招和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由相关高校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
三、报名类别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两大科类。
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中职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普通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以及 省内院校高职单考单招。
四、报名程序
为了推进考务管理信息化,我省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将实行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本人 照片信息由考区招办(省内高职单考单招、“专升本”考生信息采集由相关招生院校负责)
高考报名其他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网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自行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考区招办(报名点)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连接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同时通过摄像头在全省统一制作的背景布前现场拍照(与身份证照片一同作为考生准考证的证照)。对中学在校生进行信息采集时班主任必须到场签字确认,对考生身份的真实性负责。
(二)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现场信息采集(机读二代身份证和现场拍照)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
(三)考生上网填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http://www qhjyks com ),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确认)后,对本人的网上《高考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凡不按规范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造成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甚至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网上信息填报期间(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至 15 日),考生可以对网报信息进行更改,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 2017 年 11 月 20 日前到县(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更改。
(四)校验信息:2017 年 11 月 15 日后,各报名点审核、校验考生信息。信息校验要实行 A、B 岗制度,建立严格的复核机制,确保考生基本信息、照顾条件等所有报考信息的准确和无遗漏。11 月30 日前,各考区审核备份后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五)信息确认:2017 年 11 月 20 日—11 月 30 日,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组织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县(区) 招考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六)报名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高考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 23 元,按5 科次收取(综合科目按 2 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少语文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生每科次16 元缴省考试管理中心。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填报外语专业考生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五、资格审查
(一)明确落户计算时间。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8 年6 月1 日。
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高考当年6 月1 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和考籍,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 12 月 31 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 12 月 31 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 12 月 31 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二)取消按原籍分数线选报省内院校录取的规定。鉴于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全国大部分省份合并了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部分省市取消了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导致与我省现行高考限报条件难以精准对接,决定从 2018 年起取消采用原籍分数线选报省内院校的限报规定。
(三)规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18 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是: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西宁市四区中学和青海油 田中学除外)实际就读高中3 年并具有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当年高考的学生。
“农(牧)业家庭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证件的(由中学和考区招办审查原件和复印件),经考区招办严格审查认定后,具有选报贫困专项计划资格。
各考区要加强对国家和地方贫困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 查,尤其要对实际就读学校、户籍、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域内的考生要作为重点,严防资格造假,确保符合相关条件。符合国家贫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由考区招办汇总后按照附件 5 的格式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报省招办审查备案。
(四)做好残疾考生的身份验证。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区)招办负责提供给县(级)残联,并配合县(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残疾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残疾证号。
(五)严格省外就读考生学籍、考籍审查。从 2018 年起,省、州、县(区、市)在省外集体举办的高中班毕业生报考资格,统一归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负责资格审查,并对考生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青海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手续。不符合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条件的青海籍考生在我省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必须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返回省内学籍所在中学就读,否则不得在青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对于在民办高中空挂学籍和在册不在校的考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在青参加高考报名资格,责任由相关高中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六)严格考生户籍审查。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招考部门做好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户籍人像联网查询系统,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逐一对辖区内所有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核验比对,尤其是对疑似度较高的考生要核实其是否有户籍迁移轨迹和记录。
若从外省迁入,要查明其迁入理由是否符合条件,有无合法有效的迁移手续、迁移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若属补录户口,要查明其补录前是否属于本地户口,理由是否符合补录条件,公安派出所调查材料是否齐全,补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并按程序做出处理。为了将高考资格审查工作关口前移,从 2018 年起全省高一入学新生按要求填写《青海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户籍情况登记表》 。
具体办法是:学校组织考生如实填写后,报同级教育招考部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查备案。经初审到应届高中毕业年份不符合我省报考政策的考生,由学校所在考区招办依 据核实结果,形成《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告知书》(附件7),并通知学生就读学校和学生本人,同时于 2017年12月5日前报省招办备案。
(七)完善报考资格审查程序。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父母及本人)、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 (是否为在校在籍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毕业)、父母 双方单位证明(是否为在青在岗正式职工、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
往届生还要提供以往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资料(高考报名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等)。凡2017 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相关的退学证明。凡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籍,必须提供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并由落户派出所或批准落户的州、县(区、市)公安局加盖户口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