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应届、往届均可报考。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和心理健康,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具体实施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区考试招生机构、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执行,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6月17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联合本地区考试招生机构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采用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分发到有关中学(考生也可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或到人民武装部领取)。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6月19日前,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将《政治考核表》收齐后,按照考生号排序并送交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往届生由考生本人送交至人民武装部)。
6月26日前,户籍所在地人武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依据《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程序方法,组织完成政治考核对象的核查,并在《政治考核表》填写考核意见、作出考核结论。其中,在完成初步考核后,需户籍所在地或报考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给出初步政治考核意见并盖章;在完成联合考核后,需政治考核组人员签字确认;公安机关、兵役机关政治考核意见分别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并盖章;在作出结论时,需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组织复议。
6月27日16时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军事部)将政治考核合格名册(含电子版)及《政治考核表》原件汇总后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军检时间定于6月30日至7月3日(详见附件4),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南湖院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08号)。
军检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3至5倍确定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其中,文科、女生及体检标准要求为指挥、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合格的专业,参检人数按照计划数量的5倍确定,其余按照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以及军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军区招生办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数据信息管理,向体检医院提供导入体检信息系统所必需的考生基本信息。军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
1.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评分表》,以下简称《面试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在面试现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面试现场设面试考核组和监督复议组,面试考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考官签字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原因,不得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面试组各1名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对考生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体检医院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眼科手术、阑尾炎手术需提供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疝气手术需提供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体格检查总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和不合格16种结论,每名考生体检结论为其中一项或多项。考生军检总结论需满足报考院校专业所要求的体检标准,才符合录取的军检条件。体检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科医生负责作出所检查项目的单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依据体检标准作出体检总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
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查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统一公布。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现场安排再次检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医院于7月5日12时前将体检结论及相关数据送交至省军区招生办,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考生军检结论。
7月6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军检结论,如对结论有异议,可于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复检申请,联系电话0431-80930070。7月7日上午,体检医院集中安排复查复检,复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将复检考生军检最终结论送交吉林省教育考试院。7月8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政治考核、军检最终结论。
(三)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提前批次单独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其志愿,区分文理科和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招生军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结论、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指标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军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从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指标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军队院校投档。
三、防疫措施
(一)所有参加军检的考生应提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
(二)所有参检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军检,入场时统一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两片独立包装的口罩,体检期间按要求进行替换。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军检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吉祥码”(打印)、“大数据行程卡”(打印)、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结果,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若高于37.3℃,须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体温仍不合格者,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军检)。
(四)参加军检的考生和家长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避免与外省市人员接触,无极特殊情况不要赴省外或境外,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活动。
(五)军检当天,考生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军检场地,乘坐私家车或社会车辆前往的要将车辆停在考点门口周边一定距离,服从交警指挥,减少交通压力。陪同人员送检后须及时撤离考点,防止人员聚集。
(六)考生需及时关注吉林省特别是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此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军检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军检工作安排的考生,将视情取消军检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如省内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将严格按照当地及军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调整。
招生工作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和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将组成联合巡视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431-80930070,受理违纪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附件2:政治考核表填表说明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4:吉林省202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检时间安排表
吉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