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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音乐高考” 考试说明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考试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为招生高校录取新生提供基本依据。

  音乐类专业统考参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和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基本乐科中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加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必须从我省统一规定的声乐曲目库中选择曲目。

  声乐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视唱、练耳考试通过视谱即唱和音乐听辨、记写能力的测试,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及读谱能力,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考查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的音乐理论基础和素质。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写作题、分析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