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高考前14天起须对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考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社会考生由报名点所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通知,考生须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高招信息平台考生版”并绑定好本人考生信息,每日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二、在校生健康监测。从6月23日开始,设有高考报名点的学校负责对本报名点的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异地报名的在校生健康监测办法与社会考生一致。
三、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在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6月23日至7月6日,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须每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