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招生类别与地址。
学校全称: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TRAFFIC ENGINEERING
院校国标码: 13924
办学类型:民办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艺术类
办学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430号
第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高科技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校积极策应“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主动对接地方主导产业集群设置专业,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有3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医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将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共有3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专科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生源的实际情况,坚持集体议事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 名称 |
专业 名称 |
学历 层次 |
学制 |
收费 标准 |
再选 科目 |
招生 科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 其自动化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商务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专科 |
3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化学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化学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铁道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物流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金融工程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 |
3 |
21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科 |
3 |
21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商务英语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本科 |
4 |
34980元/生•学年 |
不限 |
艺术类(物理)、艺术类(历史)、职高对口类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本科 |
4 |
34980元/生•学年 |
不限 |
艺术类(物理)、艺术类(历史)、职高对口类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英语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商务英语 |
专科 |
3 |
21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化学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
助产学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
护理 |
专科 |
3 |
23180元/生•学年 |
不限 |
物理类、历史类、 职高对口类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以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
第十五条 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如各省(区、市)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细则;如各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
2.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学生兴趣及特长作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按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表演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区)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区)联考(统考)成绩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再次排名。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已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15天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核验与身体复检。对核验(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有关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学杂费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减免等多元的资助制度。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手续,贷款金额为15000元/生•学年,学工处负责办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部门
湖南交通工程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4-8815001、13055051011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430号
邮政编码:421009
招生网址:www.hnjt.edu.cn;
E-Mail:hnjtgcxy@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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