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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异地高考新政策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且身体健康。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我省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所有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且身体健康。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我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外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以下简称“外国侨民”), 可在我省申请报名,其报名条件同我省户籍考生。

  (四)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具有我省户籍(含外国侨民)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我省户籍应届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学籍档案报名。

  我省户籍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业高中或中专学校学籍档案报名。

  我省户籍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校学籍档案和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名册报名。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且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必须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材料。

  2.我省户籍往届生报名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学籍档案材料报名。

  3.随迁子女报名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由其工作单位出具,个体经营者出具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4.我省户籍普通高中或中职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同等学力证明必须是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

  5.外国侨民报名。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须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少年班考生报名。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7.一年制中职生报名。我省户籍一年制中职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年制中职学籍档案及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报名。

  8.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报名。2015年录取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中职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15年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录取名册报名,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