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舞蹈表演科目考试采取“单人单场”方式进行,考生在考试区域内按照语音指令完成考试。考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频,如考生上传的伴奏音频无法正常播放,考生可向考点提交仅存伴奏音频的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用于考试,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音频。如以上两种方式伴奏均无法正常播放,考生应在无伴奏下完成舞蹈表演科目考试,不影响评分。
考生所有科目视频录制完成后,按系统语音指令确认回放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内容或状态等。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伴奏U盘、服装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牢记信息渠道,切勿轻信谣言
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考试妙招”“高分技巧”“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评卷(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舞蹈类专业统考由衡水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权威信息将通过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院校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从正规渠道获取考试信息,切勿相信社会和网络上的虚假涉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考试临近,请考生提高健康意识,坚持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出现健康异常状况及时就医。考试期间,注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祝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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