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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考试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高职单招牵头院校联合相关院校,围绕高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材、指导教学这一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考试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高职单招牵头院校联合相关院校,围绕高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材、指导教学”这一核心功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努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现代职业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

  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负责命题、组考和录取工作,相关院校参与实施,考生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院校领导,研究制定具体《组织工作方案》,按照高考要求,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下设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根据各办公室职责,细分协调工作组、宣传接待组、命题考务组、阅卷登统组、招生录取组、财务组、纪检监查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赴沧工作组等(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组由单招联考相关院校人员组成)。严格按照《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手册》中的联考工作管理办法、答卷评阅与成绩复核管理办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违规处理程序和各组工作细则等规范操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特别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消除一切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有序,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处理得当。

  三、考生报考

  1.报考条件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2.报考类别

  高考报名时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对口考生可默认高考报名时的对口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二类,与本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我省政策规定和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内容报考。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3.缴费方式

  选择了考试二类的考生,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向我院缴纳报考费150元。

  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如果在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则安排考试,否则按政策用现有学考成绩折算代替(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其他考生选择无效。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能再更改。

  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含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费。

  4.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四、命题

  1.命题方式

  考试二类采取“封闭式”联合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制、运输、保管、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命题。

  五、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3月30日)

科目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8:40至10:40

语文、数学

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及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职业技能考试

10:40至11:30

专业基础(英语)

13:30至15: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取得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除外

16:00至18:00

 

  2.考试地点

  主考点:凡生源地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定州、辛集的“考试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参加考试。

  分考点:凡生源地为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华北油田的“考试二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参加考试。

  主考点和分考点均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用品、考场安排和乘车路线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包括综合素质150分,职业社会能力100分,职业核心能力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文化素质成绩和专业基础成绩使用学考成绩进行折算,语文、数学对应的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英语对应的分值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无语文、数学、英语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单招考试,如不参加,对应科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六、考试形式

  高职单招“考试二类”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将各科成绩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对在2019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3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七、评卷

  1.评卷方式

  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和文化课教师组成评卷组,抽签指定评卷人员,主观题采取封闭式网络评卷方式,客观题采取微机读卡式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评分细则,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八、成绩复核

  考生可于2019年4月5日10时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10时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复核办法将在网上公示。

  九、违规处理

  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依据教育部规定,单招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高职单招中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志愿填报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不允许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每个志愿最多从考试二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项。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根据考生本人意愿按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十一、录取安排

  2019年4月12日9时至15日17时,相关单招院校通过单招系统上传免试录取及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备案考生名单。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按照考生排序成绩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档案,按该生院校志愿顺序,投到顺序较前的一所学校。

  考试二类分数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英语)、综合素质、职业社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单科成绩。投档后,各单招院校根据本校单招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缺考考生的处理: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4月20日9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