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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学前教育五年制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优化生源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招生实行面试及音、美、舞等方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优化生源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招生实行面试及音、美、舞等方面素质的专业特长测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河北省中等考试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和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可以在学校(定兴幼师校区)招生办公室预报名。

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周六)

上午:8:30—12:00进行面试;

下午:13:30—17:00进行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特长测试。

面试地点: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定兴幼师校区)三、招生计划分布

我校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招收500人,其中外地市计划55人。具体分配如下:普通班计划招收7个班,每班50人,共计350人;学前教育美术、舞蹈、音乐特长选修班各1个,每班50人,共计150人。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幼教事业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勤奋学习,考试成绩优秀,专业素质较好。

5.团结同学,帮助他人,关心班集体。

(二)成绩要求

1.报考我校的保定市中考总成绩在3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由于其它地市中考科目与保定市有差异,中考总分低于保定市,所以其它地市报考我校总成绩在29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3.在面试的基础上,经认定具有音舞美特长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特长测试,参加测试的音舞美特长生分数线为保定市340分及以上,其它地市270分及以上。参加专业特长测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

五、面试

(一)面试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面试,面试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结论。所有面试项目均合格者视为该生面试合格;面试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该生面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内容

1.基本素质要求:

⑴色盲者视为不合格;

⑵患有嗅觉迟钝者视为不合格;口吃者视为不合格;

⑶面部严重疤痕或严重黑色素痣者视为不合格;

⑷血管瘤或白癜风者视为不合格;

⑸步态异常或驼背者视为不合格。

2.  职业适应性要求:

⑴语言表达(普通话):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年龄、毕业学校、兴趣爱好等)

⑵肢体动作:考生依据评委指令做出规定动作(如踢腿、伸展运动等)。

⑶现场抽题,回答评委提出的关于教师职业方面的有关问题。

六、音、美、舞专业特长测试(100分)

经认定具有音舞美等方面特长的考生除必须参加面试外,还可以参加专业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素质的专业特长测试。考生可根据本人爱好和特长选报一项申请测试,特长测试合格线为60分。测试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音乐素质测试  (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音乐素质。包括对音乐的基本感知能力、接受能力及初步表演能力。

1. 必测项目:

⑴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演唱。唱法、题材、风格不限,伴奏自带。(40分)

⑵模唱:教师弹奏一条旋律,考生用哼鸣模唱。(20分)

2.自选项目:

考生根据自己特长选择一种乐器,演奏一首曲目。器乐种类、题材、风格不限。(40分)

3.说明:

⑴参加声乐测试的考生须自备伴奏、服装等。

⑵参加器乐测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⑶歌曲演唱和模唱为考生必测项目,分值不超过60分,时间不超过4分钟。

⑷乐器演奏为自选项,分值为40分。

(二)舞蹈素质测试  (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舞蹈素质。包括对舞蹈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及初步表演能力和编排能力。

1. 必测项目:

⑴弯腰踢腿。考生自己完成下腰(向后弯腰)、踢腿(前踢、后踢)等动作,根据动作幅度赋分。(20分)

⑵动作模仿。请舞蹈老师做示范,由考生模仿。(40分)

2.自选项目:

考生根据自己特长自行准备2—3分钟的舞蹈剧目进行表演,舞蹈音乐自备。(40分)

测试要求:

⑴舞蹈编排新颖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

⑵舞蹈音乐清晰丰满,紧扣舞蹈内容。

⑶考生动作到位,舞姿优美,节奏准确。

⑷考生自备服装、道具、并且与所表演舞蹈剧目风格统一。

(三)美术素质测试   (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绘画能力。包括对美术的色彩、构图等认知或表现能力。

1.必测项目:(60分)

⑴内容:根据初中美术教材有关内容安排几何静物进行素描。

⑵方法:考试内容现场开题,考试限时90分钟。我校提供考试专用纸张,考生不得自带纸张。其他相关画具考生自备,不得携带参考资料、手机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⑶考核标准:注重考查考生对物体的观察力、表现力以及在绘画中所体现的感悟能力、概括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⑷要求: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力和塑造力(构图、比例、结构透视、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物体的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体现。

2.自选项目: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一种美术表现方法进行创作,图案、手工、色彩、简笔画、国画、油画等形式不限,限时60分钟。(40分)

七、录取原则

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八、录取方法

1.保定市中考成绩在360分(含360分)以上的考生面试合格

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参加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面试合

格的前提下,所测特长科目成绩达到60以上,然后按照中考成绩和专业特长测试成绩相加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外地市考生中考成绩在290分(含290分)以上的考生面试合格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保定市中考成绩在360分以上或其它地市成绩在290分以上的考生,如参加音美舞专业特长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而未被录取为特长生,仍可按照普通生标准录取。

九、未尽事宜,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2—6925830/7114627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