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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通知

一、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 基本条件: ① 参加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 往届毕业生 :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

 一、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

  ① 参加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

  往届毕业生: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③未婚。

  二、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6月9日开始,至6月28日17:00结束,其中考生报名参加政治考核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0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6月28日17:30前,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上报完成政治考核人员名单。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 逾期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组织领导

  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由人武部1名主官担任考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考生政治考核工作 。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配合。

  四、实施程序

  1.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从高中毕业学校、县(市、区)级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或到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下载并正反两面打印《政治考核表》,按规定完成个人信息栏目填写(报考院校及专业可暂不填写)。

  2.考生将填写好的《政治考核表》送至高中毕业学校,学校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6月23日18:00前,考生将高中毕业学校盖章鉴定的 《政治考核表》报送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并完成报名登记。

  4.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方法,组织基层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走访调查组,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查,并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5.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作进一步考查后,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6.政治考核组汇总考生所在中学鉴定意见、基层单位走访调查意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考查意见,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印章。

  7.6月28日17时30分前,各单位将参加政治考核考生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8.6月30日18时前,各单位将考生《政治考核表》 原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军队的纯洁巩固,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敏感性、政策性强。军地双方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全面考察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6657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