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监考员将及时制止并则如实填写《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考场记录表》,同时告知违规考生,并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考点主考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考试局处理。
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规处理,如实记入《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考场记录表》并报告考场主考。考点主考核实具体情况,并在《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和《考场记录表》上签字。
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不符
该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考点主考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做好记录。如系替考,考点还须将违规考生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