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考生可查看我院发布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简章》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备考。
二、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9日9:00起,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gkks.eaagz.org.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点地址: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西区公共教学楼5号楼。
三、考试流程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入场。
(二)考生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安全检查并进行检录,晚于规定时间到达或到达而未按提示要求进行检录的,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按弃考处理。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形式为单人单场面试,音乐表演类考试包含视唱和器乐/声乐/少数民族特色两个环节,考生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完成两个科目考试。音乐教育类考试包含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副项(器乐/声乐)三个环节,考生分别进入三个考场,完成三个科目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安排好食宿并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赴考时间和线路。
(二)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参考资料和与考试无关物品应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
(三)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将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智能安检系统将对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考生应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预留充足的安检时间,避免因以上问题造成多次安检,由此耽误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生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或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或佩饰,包括有机构名称、标识的服装和徽章、标牌等进入备考区。若服装、服饰或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场,如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五)考区内按视唱、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民特类别分设考场。在抽签确定的考场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后方可离开考区。考生进入考区后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不得无故拖延考试。
(六)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一致,演奏使用的乐器应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一致。声乐演唱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器乐演奏科目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如果使用电子管风琴等乐器须提前关闭伴奏或选择无伴奏的曲目。少数民族特色科目的声乐演唱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使用少数民族乐器,均不可使用伴奏。
(七)考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和谱架。除上述设备外,考生考试所需的其他乐器自备。竖琴、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并提前半天与考点考务组预约安放,考试时不另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八)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安排重复考试,只统一安排一次考试且考试成绩通用(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
(九)考试违规行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