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考生可查看我院发布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简章》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备考。
二、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9日9:00起,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gkks.eaagz.org.cn),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点地址:贵州大学东校区韵正楼。
三、考试流程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入场。
(二)考生应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安全检查并进行检录,晚于规定时间到达或到达而未按提示要求进行检录的,取消该科目面试资格,按弃考处理。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包含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环节,每名考生总计考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安排好食宿并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赴考时间和线路。
(二)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智能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接收、拍摄、录音或计时等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参考资料和与考试无关物品应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
(三)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将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智能安检系统将对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考生应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预留充足的安检时间,避免因以上问题造成多次安检,由此耽误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生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不得化浓妆,提倡素颜考试。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或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或佩饰,包括有机构名称、标识的服装和徽章、标牌等进入备考区。若服装、服饰或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场,如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五)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形体技能展现环节所需的伴奏音乐交给工作人员,音乐介质仅限CD光盘或U盘(音频格式为MP3且只能存储一首音乐)。考试时如遇音乐介质无法播放的情况,须做无伴奏展示。
(六)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不安排重复考试,只统一安排一次考试且考试成绩通用(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
(七)考试违规行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