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审核流程
流程 |
审核内容 |
审核单位 |
考生交验材料 |
联系方式 |
1 |
1、对考生上交审核材料进行初审。 2、核实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核实考生是否随迁子女,核实考生与提供审核材料人员的关系。核实提供审核材料人员(考生父母或监护人)是否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 3、核实考生的学籍情况 |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
① 考生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一起的交验户口簿、身份证。 ② 考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出生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③ 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 备注: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在《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加盖学校公章予以确认,如果初审不符合条件,学校不加盖公章。没有学校公章的资格审核表,相关部门不予审核(外市考生除外)。 |
考生就读学校 |
2 |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年限及合法稳定职业 |
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在本市参保的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本省外市参保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9—12345 |
3 |
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及合法稳定住所情况 |
各镇街公安分局 |
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公安分局审核。 |
市公安局22481102 |
4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普通高中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 |
市教育局 |
考生学籍数据将直接接入高考报名系统,由系统直接核验,考生无需提供审核材料。 |
市教育局23126112(普高)28330899(中职) |
5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终审 |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学校统一把《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送交市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终审,最终确定报名资格。 |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3126083 |
备注: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居住地、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社保不在我市的,原则上由考生家长自行到相关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在本省外市参保的凭《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授权码)也可在我市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