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月上旬 |
试点高职院校申报高职自主招生类型,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1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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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高职院校在高职自主招生网上计划编制系统设置招生专业信息 |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网上编制系统上报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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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下旬 |
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试点高职院校上报的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进行核定 |
2月上旬 |
试点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经核定的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
2月下旬 |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
3月27-31日 |
考生根据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选择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
4月2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
4月4日前 |
所有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网上缴纳考试费。对于在文化素质(基础)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名单的院校,获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根据院校要求再次登录系统缴交“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
4月1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
4月13日 |
面向中职考生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组织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试点院校也可根据生源及院校实际情况在同一天安排“职业技能”考核或“校测”) |
4月 18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基础考试入围要求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的考生名单 |
4月20日 |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 |
4月21日 |
试点高职院校公示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成绩 |
4月24日 |
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测”成绩、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
4月29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
4月3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