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地方分站 > 甘肃 > 甘肃地方资讯 >

甘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一)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总分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一)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png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png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占20%,面试占80%。总分计算方法为: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

二、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2023年1月4日8:00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相应考点(详见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表、考点示意图)。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及相关证件,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它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各类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请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

(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放在座号单旁,以便监考老师、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

(六)考生拿到答题卡、条形码、试题后,请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笔试考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及答题卡、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条形码、试卷检查无误后,分别在答题卡、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笔试考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贴条形码区”栏框内。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试题、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结束哨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主观试题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试题。答题卡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

(十)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十一)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携带电子设备、交换答题卡或条码,使用通讯或照相、录像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或当前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提供或传输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配合考点做好入场安检和身份核验等工作,并接受体温检测。

2.信息摸排时抗原、核酸阳性或健康码显示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根据考点进场路线进入考点的特设考场,考试过程中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考生进出考场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考生身份核查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阳性考生在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仍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并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离开考点学校。

(四)其他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为避免人群聚集,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家长及其辅导老师不得进入考点。

四、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

(一)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笔试考场安排

png

(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安排

pngpng

五、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