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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

考试科目及时间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考试科目包括素描、速写和色彩三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素描成绩+速写成绩+色彩成绩 具体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唐卡)考试科目包括素描、速写和色彩三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素描成绩+速写成绩+色彩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考试科目包括临帖、创作两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生须知

1.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12月16日8:00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打印《报名登记表》。

2.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健康码”“行程卡”彩色打印件、《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相应考点(详见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表、考点示意图)。考生应提前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3.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用具(黑色字迹签字笔,美术、唐卡考试所需画板、小画架、画笔、颜料、水盒等,书法考试所需毛笔、墨汁、墨盘、毡垫等和4尺斗方大小练习纸)。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音及摄像设备、书籍、报刊、参考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画板上不准粘贴、描绘各种图案。

4.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复检,确定无违禁物品后,方可入场。

5.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美术、唐卡考生将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夹在画板上方,书法考生将相关材料放置在课桌座号单旁,以便监考老师、身份核查人员检查。“健康码”“行程卡”彩色打印件、《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应在首场考试时主动上交。

6.考生拿到试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是否完好,核对试卷条码专业考号、姓名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如有问题,请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并更正,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核对无误后,在考生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签全名。

7.考生须保护好试卷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和涂改条形码(书法类考生不得剥离条形码),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试卷和条形码损坏,概不换卷。

8.考生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作答,横画/横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左下角,竖画/竖式书写时条形码位于试卷左上角;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准对试题、试卷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准将试题、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试卷,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10.考试结束哨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依序收齐试卷、试题后,方可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11.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准在墙上、地上乱涂乱抹,不得把颜料甩到墙上、地上,不得在考场内、外乱泼污水。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3.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替他人改画(书写)、使用通讯或照相、录像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或当前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提供或传输图片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2.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并进行诊疗和排查。

3.“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上述情况考生是否可在隔离救治点参加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将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建议下做出决定。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更新“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并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与《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起备查,在进入考点、考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不需要携带手机验证“健康码”,考试当天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请自行托管。

2.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并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离开考点学校。

四、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4.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家长及其辅导老师不得进入学校。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

为做好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入场,考生须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相应考点。考生应提前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考场分布:


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