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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文化考试时间1月5日至6日

11月2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2019年的高职招考政策-闽教考〔2018〕43号,规定了2019高职招考的考试时间、招生对象等问题。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

 11月2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2019年的高职招考政策-闽教考〔2018〕43号,规定了2019高职招考的考试时间、招生对象等问题。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报名条件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委〔2018〕7号)文件执行。

  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中职生)两类。其中,面向中职生考试又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专业类别。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仅限报考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仅限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

  二、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

  (一)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本科层次。2019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安排本科招生计划。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具备职业教育培养条件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仅限于少量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本科专业。

  (三)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2019年甘肃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拟于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一)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面向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可选考教育类等12个专业类别中的1类,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约200分、技能知识约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报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具体测试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

  (三)各类别、科目考试大纲沿用2018年版,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考试大纲的通知》(闽教考〔2017〕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的通知》(闽教考〔2018〕3号)。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自行查阅。

  五、录取工作

  (一)本科录取。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科)录取。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执行。在录取前,教育部如有新规定,按教育部的新规定执行。具体申报和审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19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