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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校址: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

东校区:安徽省淮南市学院路

五、录取规则:

1.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2.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 浙江、上海等高考试点省(市),按照所在省(市)原则进行录取。

6. 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7.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八、主要奖助政策:

1、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5、勤工助学;

6、临时困难补助;

7、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班级人数的4%,二等为8%,三等为13%。奖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6863685、6863550(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s://zsw.hnnu.edu.cn/;

邮编:232038

十、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