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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

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媒体发现仍有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暗示就业证明材料将作为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的条件,严重损害毕业生

 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媒体发现仍有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暗示就业证明材料将作为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的条件,严重损害毕业生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教育部办公厅5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此外,教育部表示将对地方和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