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我和北师大研究团队承担了教育部和地方多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的重大课题研究,持续对多个省份高考综合改革进行跟踪与评估,累计分析了不同高考利益相关群体的调查问卷50多万份,梳理了80多场座谈会近800人次的访谈资料,见证了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学生成长、为国选才、社会公平”三个目标,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改革,推动教育领域产生了格局意义上的变化。
第一,更好地促进了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是这一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看到教、评、考、招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有力促进了学生的成长发展。考试有了“新模式”,新高考方案的考试科目由“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加充分的发展。评价有了“新机制”,各省普遍建立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有了“新常态”,高中全面开展选课走班,教学模式由“齐步走”向“个性化”转变;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更好地选课选考、成长成才。招录有了“新方式”,学生报考由侧重“学校”向“学校+专业”转变,考生志愿与录取更加精准地匹配,更多学生“录其所愿”。在调研中,各利益群体普遍认同增加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导向,学生群体对选科选考的满意度较高。
第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选拔各级各类人才。这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着力于科学选拔人才。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考试内容体系基本建成。高考命题由单纯的学科知识考试评价逐渐转变为综合考查学生的知识、能力、素养、价值观,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初步建立。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两依据一参考”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探索初见成效。受访的高校教师认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学生专业认同度高,学习潜力大,“强基计划”招生也在探索和完善之中。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初步构建了促进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第三,更好地保障了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这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持续实施相关的专项计划,为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考生、农村学生、随迁子女等创造更为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严格规范特殊的招生政策,大幅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规范艺术体育类招生,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考试招生规范管理,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出“应考尽考”的人性化考试理念,探索了中国经验。持续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考试招生更加公平公正。
考试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和落地过程中,要继续坚定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综合施策,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改革更加符合人才成长发展规律、更加有利于国家选拔人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期盼。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钟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