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播音编导类
我省明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高考全国统考报名并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各县(区)招办在准考证号编排结束后,向艺术类考生发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分别由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组织实施。拟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2日18时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12月6日8时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美术播音编导类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12月8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今年12月8日在西北大学进行,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12月25日至12月31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我省明确,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我省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招生计划时将予以注明。相关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及外省高校招生的具体要求,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本科分三段录取专科分两段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具体不同分段对应报考学校要求及志愿设置,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具体的成绩及报考要求,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省内高校艺术生录取有规则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具体相关高校录取办法,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