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户口而被拦在校门之外,一度成为随迁子女之痛。近几年,各地通过降低门槛、缓冲落地、分步实施等多种措施,破解异地高考难题。
日前,全国已有31省市相继发布了2019异地高考报名政策,符合条件的外籍考生将被容许在当地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方案设计得是否合理是教育公平能否实现的前提条件。”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四川省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冯文全认为。
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城市化背景下,高考户籍制一直被质疑。
实际上,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就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两年后的2012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在当年年底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这一年,被看作是异地高考政策的破冰之年,各省市在这一年当中,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松绑高考户籍制度。
从近几年的报名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异地高考”人数都在逐年增加。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数据,2013年,湖北省43.8万人报名参加高考,其中仅219人为外省在鄂就读考生。2015年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增至3784人,2016年则多达5729人。
同年开始全面落实“异地高考”政策的安徽省,当年仅有261名外籍考生报名参考,但随后几年,这一数字逐年翻番。2014年“异地高考”报名人数增加到705人,2015年增加到1670人,到了2017年报名参考的人数增加到了2889人。五年里,累计有8067名外籍考生受惠于此。
“安徽、江西等地区,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比较少,随迁子女的流入不会对当地考生造成太大影响。而且这些省份多为人口流出大省,当地随迁子女数量较少。因此,安徽和江西等地的异地高考政策执行方案比较宽松。”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孙科技表示。
2018年3月1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根据异地高考报名政策,不具有安徽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安徽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江西省则仅要求“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
山西、山东、湖北与湖南等地的政策类似,除了对考生的学籍提出要求以外,对其父母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例如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
然而,2014年,北京首次容许外籍考生报名,当年符合要求的报名者仅为114人,到了2017年这一数字为243人。四年里,累计在北京报考高职的人数仅为750人。 “异地高考”报名在此之所以遇冷,和准入门槛之高有直接关联。
北京等地2019高考报名政策依然要求严格。根据规定,外籍考生在北京参考必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分别是北京市居住证明、父母在京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2019年符合条件的外籍考生也只容许报考高职,本科则一直未放开。
“允许非户籍子女就读当地高职可以提高其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也确实有助于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但不能忽视的是,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对受教育者未来的发展也会有许多现实性的影响。”冯文全认为,根据考生父母的职业等情况,对随迁子女可报考类型进行等级性分配,依然有违教育公平。
“城市教育资源、人口承载量有限等客观原因是特大城市异地高考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冯文全同时也认为,“如果设立门槛较低,会继续有更多人口涌入,导致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相较于北京等地,同为外来人口大省的广东则更为宽松,从2016年全面开放“异地高考”,政策要求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该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广东报名参考的随迁子女有9570人,到了2017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7万人。
“纵观各地实行的方案可以发现,录取率高的‘高考洼地’,异地高考的门槛依然很高。目前存在两类‘高考洼地’,第一类是教育质量高,高考录取率也高的地区,也就是京津等地。第二类则是教育质量相对低,但高考录取率较高的地区,比如宁夏、青海等地。”冯文全称,历年来,西部省份“高考移民”问题较突出。
“因为这些省份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倾斜和照顾,高考录取率相对来说比较高。”孙科技分析,也因此,这部分地区的异地高考准入条件也比较严格,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较高,“部分地区要求学籍与户籍都需在当地。”
从2016年开始,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就重新修订了高校招考报考条件规定,要求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同时,对于本地户籍不在区内就读的考生,户籍年限由原来的6年调整为12年。
对于随迁子女,宁夏要求: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 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等。
作为“高考移民”主要流入省区之一的新疆则要求随迁子女至少在新疆有四年完整学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至少四年的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等。
2017年3月,在一本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与新公民计划联合编著的《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6)》指出,在现行高考录取制度下,开放异地高考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异地高考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却没有全面开放,或者开放门槛较高;人口流入较多的地方,开放异地高考的持续性存疑。
“大部分地区的异地高考政策都对父母的社保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想解决异地高考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另外,各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方案缺乏统筹协调,对学籍和户籍有双重要求的地区,有考生可能因为双籍不统一,在两地都无法报考。因此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异地高考方案的同时,教育部应加强对各地异地高考政策实施的督导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冯文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