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北京招飞中心负责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招飞工作。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7000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一类本科。主校区坐落于“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6省7市12个校区。7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8万余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60余万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
报名条件
1.自然条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文理科不限,具有天津市正式学籍,符合天津市2019年全国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2.体格基本条件。身高在164-185厘米之间,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按空军招飞标准“C”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均为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心理品质基本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活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思想政治基本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文化成绩基本条件。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我市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初选。2018年11月19日在天津市第四十七中组织初选。
学生参加检测可以吃早饭,于8:00前到检测场所集合。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空军飞行学员(高中生)报名表》。初选体格检查包括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等项目。
复选。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由招飞中心根据初选摸底考试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市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定选。2019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我市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考生方可投档,依据2019年度招飞计划,综合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